教师行为规范
1、热爱幼儿、尊重幼儿,对幼儿态度和蔼,把幼儿看作学习、生活的主人,师生关系平
等和谐,坚持正面教育,不歧视、不讽刺、不挖苦幼儿、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,耐
心体贴照顾好每一位幼儿,促进幼儿生动活泼、健康和谐发展。
2、认真学习落实《规程》精神,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,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和谐
发展。
3、仪表端庄大方,不穿奇特异服,上班化淡妆,带班不穿高跟鞋,长发扎起,不佩带夸
张装饰物,集体接待与大型活动穿统一的校服。言语亲切文明,举止文雅得体,不讲
不礼貌的话,不做不道德的事。
4、尊重家长,主动与家长联系,沟通幼儿各方面的表现情况,认真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,
经常向家长介绍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,与家长达成教育共识。
5、严谨治学,刻苦钻研业务,不断更新观念、探索幼教规律、改进教学方法,提高教育
科研水平,致力于早期智力开发,不断提高教育质量。
6、为人师表,遵纪守法,团结同志,友好交往,有意见通过正当渠道提出,不背后说话,
维护其他教师的威信,关心集体,维护幼儿园的荣誉,共创文明园风。
7、爱护公物,讲究卫生,勤俭节约,支持环保,遵守社会公德,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,
奉献爱心。
8、廉洁奉公,不吃请,不收礼,不推销,不向家长提出个人要求,不将公物归为己有。
幼儿教师职业形象和基本素养
一、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职业修养,严于律己、作风正派。
二、衣着打扮符合幼儿园教师的职业特点;语言规范、健康、做事文明礼貌;言谈举止大
方得体、为人师表。
三、有健康、良好的心理素养和交往能力
四、有不断更新的教育观念和教育技能。
五、具有扎实的专业基本功和专业技能
六、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教科研能力